美国区块链行业发展政策对我国区块链行业发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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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各州虽然鼓励区块链技术发展,但他们对这项新技术的风险管控也非常严密,其很多做法对我国区块链行业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政策

毋庸置疑,区块链技术如今已成为全球创新领域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麦肯锡将区块链技术定义为“继蒸汽机、电力、信息和互联网科技之后,目前最有潜力触发第五轮颠覆性革命浪潮的核心技术”。

面对这样一项影响力巨大的新兴技术,世界各国都在积极行动,极力抢占这一新兴领域发展主动权。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发达国家对区块链技术及其应用给予高度关注,在技术研发、市场监管以及推动政府内部示范应用等各个方面都给予政策扶持。

与此同时,我国也已经开始正视区块链技术,网信办在1月10日出台了《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这标志着中国区块链监管框架的正式建成。而美国作为行业的先行者,其一些相关政策对我国发展这一新兴技术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和各州自成法律体系,联邦除在国防、外交和洲际商业等方面外,无统一的立法权,刑事、民商事等方面的立法权基本都属于各州。因而区块链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多是由各州自主决策。各州根据本周的数字经济发展状况来制定监管政策,也造成了美国对区块链态度的多样化。但总的来看,美国对区块链技术的态度可以分为两点:一是加强应用监管,二是与企业紧密合作进行多方面研究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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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5年10月,美国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就曾专门与区块链银行联盟 R3 进行沟通,特别关注区块链技术对经济发展方面的影响。2016 年 9 月,美国众议院 通过了一项支持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的决议 。 2017 年 2 月,美国国会专门成立由两党成员组成的区块链核心小组 ,负责围绕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完善相关的公共政策。 

而近期,美国各州政府更是动作频频,想要尽快将美国区块链监管工作提上日程。

2019年1月12日,怀俄明州的州立法机关通过《怀俄明实用型通证法修正案》和《金融技术沙箱》两项新的法案,旨在营造一个有利于区块链创新的监管环境;

2019年1月18日,怀俄明州议员和代表提议《数字资产现行法律》的法案呼吁对虚拟资产进行适当分类,同时,该法案也在为允许银行而非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虚拟资产托管服务建立法律框架;

2019年1月23日,宾夕法尼亚州银行和证券部门(DoBS)已发文澄清,加密货币交易所和相关服务提供商无需获得货币转账经营许可证即可开展加密货币转账业务;

2019年1月28日报道,美华盛顿州医院提出编号为SB 5638的《关于承认分布式分类账技术有效性》法案,该提案修改了《华盛顿州电子认证法案》中“目的和结构”以及“定义”两个部分并加以补充,可能编纂区块链中数字签名和许可证法条,以鼓励分布式分类账和区块链技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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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期美国各州的立法工作结合美国一直以来的监管趋势可见,美国联邦和各州对待区块链技术基本上都是持开放态度并鼓励创新的。借鉴美国发展区块链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及区块链技术应用现状,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首先,美国各州虽然鼓励区块链技术发展,但同时由于目前这一技术仍处于起步阶段,所以他们对这项新技术的风险管控也非常严密,依托于机构之间的协作监管,比如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或禁止某些区块链项目、CFTC(美国商品期货委员会)管控市场欺诈和资金操纵、FinCEN(美国金融情报机构)则负责联邦贸易委员会对消费者进行保护等等,这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做法值得我国借鉴,不过各个机构也会从自我立场而对同一项目产生不同的判断,这就需要各个机构之间进行深入交流从而达成统一。

其次,我们在发展这项技术的同时也需要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循序渐进。正确理解去中心化特征,去中心化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完全的去中心化是系统所有参与者都拥有 “ 更改 ” 数据的权利,部分的去中心化即只支持有限人群 “ 更改 ” 数据,实际应用过程中要根据具体需求对完全去中心化和部分去中心化进行选择,这对于需要进行管控的应用领域尤其重要。

 最后,我们需要平衡好发展和监管之间的关系。要加强安全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加强区块链应用相关的法律问题研究,加快完善优化相关法律法规,将区块链技术纳入合理合规的监管框架内。但同时也需谨记监管并非杜绝,避免监管不当导致创新发展受阻,在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实时调整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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