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发布《加密货币基金管理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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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券监管机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已正式发布针对加密货币基金经理的法规。证监会于10月4日在其网站上发布了监管通函。

虚拟资产

香港证券监管机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已正式发布针对加密货币基金经理的法规。证监会于10月4日在其网站上发布了监管通函。

在标题为“管理投资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持牌公司的形式条款和条件”的长达37页的文档中,证监会为管理投资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公司提供了条款和条件。

虚拟资产

组织管理架构

根据该文件,香港的虚拟资产基金经理应始终保持至少300万港元(合383,000美元)的流动资金及其可变要求的流动资金。 

证监会建议管理人员应有足够的人力和技术资源,以适当地履行职责,并采取风险管理和合规政策,以及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的政策。

独立保管人

为了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证监会还要求加密货币基金经理任命一个职能上独立的保管人。监管机构强调,虚拟资产基金经理应确保其基金资产与自身资产以及其他客户的资产分开,除非基金资产以综合客户账户持有。

证监会表示,如果经理人代表基金收取法定货币,则应设立一个或多个独立的银行账户来持有客户的钱。文件指出,应在香港的授权金融机构或证监会同意的司法管辖区的银行中建立和维护银行账户。

此外,该机构表示,虚拟资产基金经理应评估各种托管安排的特征,包括硬件和软件基础设施,密钥生成,存储,管理和交易的安全控制以及处理区块链分叉的过程。

据报道,根据已注册的数字货币交易所的数量,香港是领先的国家之一,因此香港已成为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最先进的司法管辖区之一。今年早些时候,证监会发布了有关安全令牌发行的指南,旨在使市场的法律法规要求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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