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旦违反任何发牌条件,证监会有可能撤销牌照、公开谴责或罚款。

文 | 林中路
MarsBitAPP(微信:hxcj24h)一线消息,刚刚香港证监会发布《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和《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两份重要文件,获赋权向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受规管活动”的人士审批和颁发牌照。
“立场书”指出,香港证监会无权向仅买卖非证券型虚拟资产或代币的平台发牌或对其作出监管,并指出,如证监会决定向合资格平台营运者批给牌照,便会施加发牌条件。主要的发牌条件可能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116(6)条。关键点如下:
1. 平台营运者仅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其服务
2. 必须制定严格的纳入准则以筛选可在其平台买卖的虚拟资产
3. 仅向充分认识虚拟资产的客户提供服务。
4. 平台营运者将须采用信誉良好的外间市场监察系统,以补足其本身的市场监察政策及监控措施。
5. 平台营运者亦应确保,就保管虚拟资产所涉及的风险而投购的保险时刻生效。
香港证监会表示,持牌人必须委聘一家证监会可接受的独立专业公司,以对持牌人的活动及营运进行年度检视,及编制一份确认其已遵从发牌条件和所有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的报告。首份报告必须在牌照获批准的日期起计 18 个月内呈交给证监会,其后的报告应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及另外应证监会的要求呈交给证监会。一旦违反任何发牌条件,将被视为《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第 IX 部的“失当行为”,不仅会影响平台营运者继续持牌的资格,而且可能导致证监会采取纪律行动(例如撤销牌照、公开谴责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