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安出台案件材料接收指引,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

证券时报网热度: 4952

7月1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日深圳市公安局出台了《规范接收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交案件材料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公安机关接收律师及诉讼参与人提交案件材料相关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7月1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日深圳市公安局出台了《规范接收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交案件材料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公安机关接收律师及诉讼参与人提交案件材料相关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案件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0.png

 

(图为律师在福田公安分局执法管理中心窗口现场递交案件材料)

 

《指引》明确了公安机关通过市区两级“执法管理中心”统一接收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交材料等;规范了材料接收及后续的内部流转程序和严格的工作时限;完善细化了公安机关切实保障律师权益、依法告知案件情况、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以及与律师之间强化良性互动、相互监督等多个方面的具体举措。为了方便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安机关还在信访窗口设置了专门的接待席位。《指引》创新性地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必须依法接收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交的材料,必须出具回执,必须将材料附卷。

 

《指引》发布后,深圳市公安局各级执法管理中心的办公地址和电话将对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布,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以及市律师协会将畅通投诉及维权通道,以确保相关工作机制高效顺畅,切实保障律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执业权利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法治城市的示范是重要方面。彰显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是深圳公安工作的核心追求之一。近年来,市公安局不断创新和强化执法管理,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指引》的出台,将更有助于推进落实深圳“法治城市示范”的战略定位,深化建设深圳法律职业共同体,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

 

在7月1日的新闻通气会时,深圳警方还公布了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律师协会各相关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如果各级公安机关发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情况,可向深圳市律师协会投诉受理查处中心进行投诉;如果各级公安机关不履行职责,律师可向相应的执法管理中心举报投诉,或者向深圳市律师协会维权中心申请维权。

 

1.png

 

2.png

 

(记者 唐维 通讯员 刘忠辉)

                 
声明:本文为入驻“火星财经 专栏”作者作品,不代表火星财经官方立场。
转载请联系网页底部:内容合作栏目,邮件进行授权。授权后转载时请注明出处、作者和本文链接。未经许可擅自转载本站文章,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侵权必究。
提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本资讯不作为投资理财建议。
本内容旨在传递行业动态,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承诺。
关键字: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