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滨城警方破获首例虚拟资产盗窃案,追回1300枚USDC及NFT,嫌疑人陈某被刑拘并全额退赔。案件通过链上追踪、警企协同实现精准实名画像与闭环取证,明确虚拟资产受刑法保护,盗窃行为依法按盗窃罪或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追责。
作者:深潮 TechFlow
10 月 14 日,据平安滨城通报,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近日成功侦破当地首例虚拟货币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受害人谢某报案称,其个人非托管钱包中的 1300 枚 USDC 稳定币以及价值数万元的 NFT 数字藏品在“未收到转账提醒、未点击钓鱼链接”的情况下被全部盗走。
办案民警通过链上追踪穿透与警企协同分析,快速锁定涉案链上轨迹并完成实名画像,最终跨省在安徽省凤阳县将嫌疑人陈某抓捕归案。在区块链不可篡改的链上铁证面前,嫌疑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家属已全额退赔受害者损失。本案的快速告破,不仅展现了公安机关在链上新型犯罪侦查领域的战法成熟度,也再次向行业传递了明确的司法与安全信号。
在传统认知中,链上非托管钱包不依赖中心化账户体系,犯罪分子常寄希望于链上混币或多层钱包跳转掩盖踪迹。然而,本案清晰展现了现代涉币案件的侦查范式:
国内自 2021 年“9·24通知”(《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发布以来,明确否定了虚拟货币的法定货币地位,并禁止任何非法金融活动与代币衍生品交易。但这一监管导向绝不意味着虚拟资产在刑法评价体系中沦为“无主财产”。
根据中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司法实务中,针对非法侵入他人钱包、窃取虚拟资产或数字藏品的行为,司法机关普遍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或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予以刑事追责。滨城警方的立案与追赃实践再次表明:打击虚拟货币非法金融活动与保护公民合法持有的财产性权益并不对立,针对公民虚拟资产实施的盗窃、侵占与诈骗,必将受到法律严厉惩处。
受害人谢某遭遇的“无提醒、无钓鱼链接被盗”,恰恰戳中了移动端通用设备的致命软肋——将私钥或助记词保存在联网手机中,极易因相册云同步、剪贴板监控、恶意输入法或授权滥用而静默泄露。也正因深知手机热钱包的风险,社区里长期流行着一种“折中方案”:找一部淘汰不用的旧手机,拔掉 SIM 卡、关闭 Wi-Fi,当作自制的离线“冷钱包”。
但这种断网手机,真的能成为安全的避风港吗?
硬件钱包 OneKey 创始人 Yishi 今日发文指出,单纯将手机关闭 Wi-Fi、拔掉 SIM 卡处于离线状态,根本无法抵御专业取证设备(Forensic extraction devices)的物理提取风险。如果用户试图用 iPhone 充当冷钱包,其最低安全门槛应为搭载 iOS 27 或更高版本的 iPhone 17 及以上机型。
这是因为 A19 芯片引入了内存完整性强制技术(Memory Integrity Enforcement, MIE),能从芯片层有效阻断漏洞利用;同时,设备关机后的“首次解锁前”(BFU, Before First Unlock)状态相比“首次解锁后”(AFU, After First Unlock)具备更严密的加密保护,因此离线存放必须保持彻底关机,且绝对不能在备忘录或相册留存助记词,并需搭配至少 12 位的强随机密码,每隔 1 至 2 年进行整机迁移。
Yishi 强调,对于大额资产的长期存储,自制手机冷钱包的技术要求极其苛刻,普通投资者仍应优先采用独立的专用硬件签名设备。结合滨城警方的破案警示,加密用户不仅要杜绝将助记词备份至任何联网设备的侥幸行为,更应合理实行冷热分流,将长期资产交由专业硬件守护,从源头封堵被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