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
该动议称,CFTC试图对居住在美国境外并在美国境外经营的外国个人和公司进行监管,而这超出其法定权限的限制,并践踏与外国主权国家之间的礼让原则。CFTC无法申辩外国Binance实体和CZ受属人法管辖。
动议称,CFTC第一至第六项罪状因不允许具有域外效力而应被驳回。每一项指控所依据的法规和条例都不适用于本案所指控的外国行为,其中一些条款仅适用于国内交易。CFTC的第一、三、五和六项指控也应被驳回,因为CFTC没有提出这些指控所需的要素。CFTC并没有将其为传统金融市场制定的注册类别与Binance.com加密货币交易所联系起来。
动议称,法院应驳回Count VII故意规避《美国经济竞争法》及其法规条款的指控,“CFTC以前从未根据该条款提出过索赔。通过将其硬塞进本申诉,CFTC首次选择对一个新的行业和产品进行反规避索赔测试,而这些行业和产品在2012年颁布该法规时根本不存在,也根本没有考虑过。”
据此前报道,相关文件显示,币安、其CEO CZ及Samuel Lim(被告)向美国法院提出许可申请,计划提交法律备忘录,以发起动议驳回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起诉。被告认为,诉讼的复杂性受到了法律备忘录15页页数的限制,恳请将页数扩大至50页,CFTC律师表示不反对该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