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收缩香港加密资产业务内情,避免绑定美元稳定币可能产生系统性、依赖性风险
火星财经消息,多类机构被要求收缩在香港的加密资产业务,互联网平台、中资券商、中资银行等在港机构均被要求暂缓涉及加密资产的各类业务,包括投资、交易、发行 RWA、稳定币等。其中,尤其是取得“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资格的券商,因客户可在其账户里直接交易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成为重点关注对象。从资产实质看,香港将虚拟资产分为证券型虚拟资产、非证券型虚拟资产,对于中资企业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如投资虚拟货币、境内资产赴境外发行 RWA、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发行稳定币等,都有不同程度的约束。据了解,限制不同类型机构投资、交易虚拟货币等,根本原因在于避免境内企业在绑定美元稳定币和无锚虚拟货币体系后可能产生的系统性风险、依赖性风险等问题。据悉“财库公司”模式将受限,在这轮虚拟货币创新热潮中采用“财库公司”模式加杠杆投资加密货币资产的模式被快速复制,不少在港股和美股上市的中资企业公告购买比特币、以太坊等加密货币资产,希望在股价、币价双重获利,如今这一模式大概率将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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