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T 21提案通过,将加密货币监管权归属于SEC和CFTC,认为项目方无直接控制权且持有代币/投票权不超过20%时应归属于CFTC。白宫和SEC主席反对,但拜登有权否决。提案还规定了公募要求,估值低于75M且散户参与比例小于10%。强调美国人设计下一代互联网的重要性。这或许会促进更多有意义的去中心化应用。
注:本文来自@0x_Todd 推特,火星财经整理如下:
FIT 21 的全称很震感,叫做《21 世纪金融创新和技术法案》,刚刚正式在美国众议院通过了。
它是一个共和党领导的提案,但是很多民主党也支持了,所以得到了众议院通过。
FIT 21提案重要的使命,是规定哪些归SEC管,哪些归CFTC管。
过去Crypto在美国监管的一个痛点在于,证监会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这两个部门在同时监管加密货币,属于双倍严格,而且隐有争夺监管权的意味。
这个对于很多项目方来说是一个解脱。因为SEC管理更严厉,SEC有5,000员工;相比来说,CFTC管理更宽容,毕竟它们只有700个员工。
项目方肯定更希望被认定为商品而不是证券。那么到底怎么划分到底归谁管理呢?
FIT 21提案认为是靠:
1.项目方没有直接控制权
2.项目方持有代币/投票权不超过20%
作为一个加密行业从业者,我认为这个思路有可取之处,也能更多倒逼鼓励项目方尽快走向去中心化,不然全部都是高FDV+少流通,那确实中心化得不得了。
另外有点好笑的是,我觉得可能 $ETH 恰好属于<20%,而 $SOL 恐怕恰好大于20%。
目前很多项目,声称都是三步走:
起步阶段-中心化
进取阶段-引入社区治理,多中心化
完美阶段-完全去中心化
然而,很多项目却永远停留在第一阶段。这个提案如果真的得到完全通过,这个倒逼作用也许会促进出很多真的有意义的“去中心化应用”。
当然我说了不算。众议院通过了,接下来要看参议院的决定。
另外,目前白宫的声明里,看起来并不喜欢这个提案,当然也没说直接否决,拜登有这个权利否掉。然后SEC的主席自然也是不同意的。
另外,FIT 21里面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
比如说它指出,作为商品,可以搞公募,几个要求:
1. 估值低于75M
2. 散户参与比例小于10%
再比如说,还是一如既往地强调:
“我们有机会确定下一代互联网是否将由美国人设计”
这个美式发言,画面感拉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