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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艺人方桃子因美瞳广告虚构使用体验引发虚假广告质疑,其推广的医疗器械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同期AI角色段宴被指未经授权使用配音演员声音,暴露版权与声音权争议。文章探讨AI艺人商业化面临的合规边界、法律风险及适配新路径,强调技术虚拟但商业必须真实。
AI虚拟人方桃子代言美瞳广告被下架,因其无真实身体无法体验产品,涉嫌虚假宣传。事件暴露品牌方利用AI规避广告法对真人代言的限制,但法律明确广告主须对内容真实性负责。美瞳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禁用代言人推荐,虚拟人亦不例外。文章指出AI应定位为信息传递工具,而非虚构体验的代言人。